四律所助力上海电气发行首单公司自贸离岸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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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于8月19日通过境外子公司完成15亿元人民币叁年期绿色自贸离岸债的发行。国浩律师事务所方达律师事务所、通力律师事务所和汉坤律师事务所为发债提供法律服务。

此次发行系全球首单公司自贸离岸债,也是首单在港交所上市的自贸离岸债,于发行完成次日在港交所挂牌交易。

发行人方面,国浩所担任中国法律顾问,由上海办公室管理合伙人承婧艽牵头主办;方达所担任发行人的国际律师和港交所上市代理,项目负责合伙人为资本市场团队合伙人沉菡。

国泰海通旗下的国泰君安国际担任此次发行的独家牵头全球协调人。通力所担任承销商的中国法律顾问,牵头合伙人为陈巍、陈军和业务合伙人兼顾问夏青;汉坤所则担任承销商的国际法律顾问,张金全和张一伦担任牵头合伙人。

该笔债券票面利率为1.8%,创下上海市属非金融国企人民币离岸债利率新低,同时也是目前自贸离岸债市场单笔规模最大的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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