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修订的2026年版《国际商会(滨颁颁)仲裁规则》代表了国际商会在解决国际商事争议方面的全球机构框架一次适度却意义重大的演进。
自6月1日起生效的修订版规则并非对规则进行全面重构,而是旨在提高程序效率、加强案件管理、提升透明度并加快推进争议解决。
这些修订体现了滨颁颁持续推动仲裁程序现代化的努力,同时保留了灵活性和当事人自治这两项滨颁颁仲裁的标志性特征,滨颁颁仲裁由全球领先的仲裁机构国际仲裁院主导。
取消审理范围书

合伙人
Phoenix Legal
新规则最重大的改革是取消了强制性的审理范围书(Terms of Reference, ToR),该文件曾是一项强制性程序节点,用于在实体审理程序推进前界定仲裁范围。
修订后的框架转而将首次案件管理会议(颁惭颁)置于程序管理的核心地位,要求仲裁庭收到案卷后30天内必须召开该会议。
原则上,在首次案件管理会议之后,不得提出新的仲裁请求,除非仲裁庭在综合考量程序所处阶段、请求性质、费用影响及其他相关情况后另行许可。
多次案件管理会议与早期裁定机制
作为这一调整的配套安排,新规则明确授权仲裁庭在整个程序过程中召开多次案件管理会议,实现持续性案件管理的制度化,提升程序灵活性,并让仲裁庭能够更主动、高效地管控仲裁程序。
一项值得关注的创新是引入早期裁定机制。当事人首次可以申请对明显缺乏依据或超出仲裁庭管辖权的仲裁请求或抗辩作出早期裁定。
此前因缺乏该等机制,即使部分争议事项明显不成立,当事人往往仍需为完整的仲裁程序耗费时间并承担费用。新规定为仲裁庭提供了明确的程序工具,可在程序早期剔除缺乏依据的仲裁请求,从而降低成本。
特快仲裁与临时救济
同样重要的是,新规则引入了特快仲裁程序,该程序仅在全体当事人一致同意的情况下方可适用,要求提前提交书面诉状、由独任仲裁员进行审理,并在首次案件管理会议后叁个月内作出最终裁决。追加当事人和合并仲裁均不适用,以维持程序简便并实现极速争议解决。
2026年版规则还强化了临时救济机制,授权紧急仲裁员在适当情况下作出单方初步命令。此外,紧急仲裁程序的适用范围有所扩展,在适当情况下可纳入部分非签约主体。
原来规定的六个月作出最终裁决的期限被更灵活的机制所取代,具体期限将结合程序时间表确定。此外,现行规则要求当事人列明与仲裁员披露义务相关的个人和实体,同时明确规定仲裁员负有保密义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确有必要的情况除外。
ICC审慎推进的现代化改革兼顾效率平衡
本次修订有望因精简程序性手续、提高程序效率以及加强机构监督,受到商事当事人和仲裁机构的共同欢迎。
强化积极案件管理和早期程序处理预计将降低成本并减少延误。
但修订后的框架也存在潜在顾虑。取消强制性审理范围书可能会减少在程序早期固定争议问题的机会,而此前许多人认为这种做法具有益处。仲裁庭被赋予更广泛的程序裁量权可能会导致程序实践差异扩大。尽管受单方初步命令的一方有权立即获得陈述申辩的机会,但该类命令的适用仍可能受到重视程序公平的当事人更为严格的审视。
因此,更新后的规则是审慎推进的程序现代化改革,并未对现有框架作出实质性变更。滨颁颁的主要目标似乎重在优先保障效率、透明度与案件管理效能。
Aman Avinav是Phoenix Legal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争议解决、白领犯罪与内部调查业务)

Phoenix House,
254, Okhla Industrial Estate
Phase III, New Delhi – 110 020,
印度
Vaswani Mansion, 3/F
120 Dinshaw Vachha Road,
Churchgate
Mumbai – 400 020
印度
联系方式
电话: +91 11 4983 0000,
+91 11 4983 0099
+91 22 4340 8500
邮箱: delhi@phoenixlegal.in | mumbai@phoenixlegal.in













